《红楼梦》里有一段,贾府请大夫给晴雯看病,可惜没给她上过医保,最后只能自掏腰包。两百多年过去了,现在的企业主在给员工买保险时,依然会犯同样的错误。
记得去年冬天,一位老板找到我,愁眉不展地说:"我开厂十年了,一直用我太太的名义买雇主险,觉得这样省事。前段时间一个员工受伤,跑了好几个部门,保险公司就是不赔付。这是为什么?"
这让我想起《儒林外史》里周进考科举,明明学问不错,却因为不懂规矩,白白错过机会。买保险也是一样,不懂规矩,吃亏的是自己。
二十年保险从业经验告诉我,投保人选择有讲究:
其一,公司主体
正所谓"名不正则言不顺"。公司投保,必须用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全称,就像古代的官印,一字不能差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准确,法人信息要相符,这是最基本的规矩。
其二,个体经营
这就像古代的商号,既可以用商号名义,也可以用掌柜本人。但有执照的,建议用执照名义,这样更正规,出了事也好办。
其三,合伙企业
《孙子兵法》说:"令行禁止,约束严明"。合伙企业更要讲究规矩,必须用企业名义投保,避免因个人名义带来的纠纷。就像古代的合伙生意,都要立下字据,讲究个清清楚楚。
说到这里,不妨给各位老板几个建议:
- 材料要齐全
营业执照、身份证、开户许可证,缺一不可。就像古代的路引,不齐全寸步难行。 - 变更要及时
公司有变动,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。就像古代的商号更替,都要到官府备案。 - 建档要规范
投保资料要留存,信息要定期核对。这就像古代商家的账本,要记得清清楚楚。
回到开头那位老板的故事。后来我帮他重新用公司名义投保,一周就把赔付问题解决了。他感慨道:"早知道这么讲究,我就不自作聪明了。"
这让我想起一句古话:"差之毫厘,谬以千里。"在保险这件事上,看似简单的投保人选择,却关系到理赔能否顺利进行。投其所好,保其所需,这才是明智之举。
各位老板,你们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吗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经验。